走行輕快:由于腳輪采用了特殊的設計,減輕了始動抵抗和走行抵抗。使本產品達到了走行輕快化。
自重減輕:車板、腳輪采用了高性能樹脂(塑料),使本產品的自重達到了輕量化。
載重:150KG系列靜音手推車額定載重,啟動力必須在10KG以下 。
300KG系列靜音手推車額定載重,啟動力必須在14KG以下 。
車板:對塑料車板中心位置加額定承重4倍的力進行測試,車板不可斷裂,車板彎曲小于7mm,并在15分鐘恢復正常。
扶手:啟動力6倍的力加在扶手上1分鐘,解除后,扶手不可有任何變形、松動等現象發生。 根據日本JIS標準B8723規定
腳輪:額定承重3倍的重量對腳輪加壓,3分鐘后解除測試重力,腳輪支架不變形,轉動軸、導向軸必須無間隙、松動現象發生。 靜音手推車走行測試:在額定載重的情況下,以時速4公里勻速連續走行10公里。腳輪橡膠不可由于發熱而變形、磨損、裂縫等現象。 根據日本JIS標準B8720規定。